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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清宣统三年 辅币“伍角”银币

宣统二年(1910)四月,经清政府币制调查局研究,度支部奏《厘定币制酌拟则例》及《筹拟旧币处理办法》等折,清政府认为切实可行,于四月十六日颁布了一道谕令:“中国国币单位,著即定名为‘圆’,暂就银为本位,以一圆为主币,重库平七钱二分;另以五角、二角五分、一角三种银币及五分镍币,二分、一分、五厘、一厘四铜币为辅币。元角分厘各以十进,永为定价,不得任意低昂。著度支部一面责成造币厂迅即按照所拟各项重量、成色、花纹铸造新币,积有成数,次第推行,所有赋税课厘必用制币交纳,放款亦然。并责成大清银行,会同造币厂,将新旧交换机关筹备完密,一面通行各省,将现铸之大小银铜圆一律停铸……将来新币发行,地方所有生银及从前铸造各项银铜圆,准其暂照市价行用,由部饬币厂银行逐渐收换,并酌定期限停止行用……”。    这道谕令明发后,清政府颁定《币制则例》,造币总厂开始铸造一圆、五角、二角五分、一角四种银币。但因库银缺乏,铸额有限,除五角外,其它三种并未流通使用。宣统三年铸行的“大清银币”为一套四枚,分别为一圆、五角、二角、一角,均精美至极。
据《中国近代货币史资料》第一辑下册,第792页称,币值则例明文规定国币的成色及重量,以银币为例:一圆银币,重库平七钱二分,含纯银九成,计六钱四分八厘。五角银币,重库平三钱六分,含纯银八成,计二钱八分八厘。二角五分,重库平一钱八分,含纯银八成,计一钱四分四厘。一角银币,重库平八分六厘四毫,含纯银八成,计五分六厘一毫六丝。按《币制则例》第十三条国币一圆五角合九八五库平足银一两,将各种银币实含纯银重量折合九入五为平足银,再按则便比价折成新币数目。单位:g。
宣统元年,“依据《币制则例》制作的“宣统年造”系列国币(含一圆、五角、二角、一角面值)没有被清廷采纳发行,而另外重新设计了多种“宣统三年”版样币。在这些样币中,终于产生了新的大清国币。而这些试制的各式样币堪称龙洋中最精美者。“(孙浩《百年银圆》)

宣统三年伍角银币币值“伍角”,即重库平三钱六分。含银量80%。其龙图设计在清代银币中别开新面,以唯一、罕见的跃腾欲起的“立龙”形式出现在银币龙面。立龙身旁饰六朵祥云,巨大的龙头,鼓起的龙眼、带牙的龙嘴、龙角、龙须构成了一个虎虎生威的龙形,张口喷出有别于其他大清银币的,位于币面左上方而非中央或下方的火龙珠。龙鳞遍布全身,片片可寻,龙脊梁骨隆起,立体感强烈;龙身卷曲盘旋,四肢粗壮,利爪关节蹦起,爪齿犀利,张牙舞爪一副威严无敌的气概,环抱币中央竖排“伍角”字样。“角”为封口“角”。 该币正面铸有“宣统三年大清银币 二枚换一圆”字样。三点和九点位各饰花枝,枝叶雕刻精细。但关于伍角银币究竟是否发行投入使用还是根本没有发行使用,业界专家们的表述是有分歧的。因而,值得进一步研究。